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促进会章程

入会须知

第一条 本会会员包括两类:单位会员、个人会员,即依法取得营业执照,由中小企业转型为互联网营销型企业,可申请入会。

第二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
(一)拥护本会的章程;

(二)有加入本会的意愿;

(三)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;

(四)愿积极参加本会活动,支持行业发展。

第三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,进行资格审查;

(二)经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讨论通过;

(三)由本会秘书处发给会员证。

第四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

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(二)参加本会的各类活动;

(三)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
(四)对本会工作的批评、建议和监督权;

(五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
第五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
(一)执行本会的各项决议;

(二)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;

(三)积极完成本会交给的工作;

(四)按规定、按时缴纳会费;

(五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
第六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连续两年无故不缴纳会费,又不作说明,且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。

第七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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